內地擬立法 嚴限網絡傳播宗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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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9/11 15:53

最後更新: 2018/09/1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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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聖經》從網絡下架後,國家宗教事務局擬立法嚴格規範在網絡上發布與宗教有關的訊息。未來,必須持有許可證的組織才可在網絡上發布宗教資訊,且不准轉發講經講道的內容。

網上發布宗教資訊 須持許可證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昨日公布「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內容共有35條。根據辦法,必須要有省級以上宗教事務部門核發的「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才可以在網上發布宗教資訊。

許可證的申請人必須是中國境內的組織,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是中國籍。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及其在境內成立的組織,不得在境內從事網絡宗教資訊服務。

取得許可證的條件還包括,申請者必須有專門的「熟悉國家宗教政策法規的信息審核人員」,申請人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近3年內無犯罪紀錄。許可證效期3年,期滿必須再申請。

內地官方擬規定宗教組織,不准在網絡轉發講經講道内容。

限網絡圖文影音 禁轉發講經拜佛等

網絡宗教服務的內容也受嚴格限制,包括不得煽動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網上以文字、圖片、影音等方式直播或者錄播拜佛、燒香、受戒、誦經、禮拜、彌撒、受洗等宗教活動。

就算是持有網絡宗教信息服務許可證的宗教團體、院校和活動場所,也僅限於在自建的網絡平台上由宗教教職人員講經講道並採實名制管理,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互聯網上講經講道或者轉發、連接相關內容。

持有許可證的宗教院校,其教育培訓也同樣只能在自建的網絡平台上展開並實名管理。辦法還規定宗教事務部門、網信部門、公安部門、電信主管部門等單位的相關責任。

內地今年2月實施的新修訂「宗教事務條例」亦有相關規範。此外,內地多個網購平台4月初被揭突然下架《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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